昨天,歐盟才正式把 ChatGPT 列進《Digital Services Act》底下的超大型線上搜尋引擎監管。

今天,美國就在 G20 的舞台上提出另一個方向:

不要因為 AI 出現,就急著另外成立一套新的 AI 監管機構。

這套美國正在推動的政策框架叫:

Carolina Principles。

中文可以理解成:

卡羅萊納原則。

它目前還不是 G20 已經通過的共同政策。

也不是新的國際法。

而是美國希望在自己擔任 G20 主席國期間,說服其他主要經濟體支持的一套 AI 治理方向。

真正值得看的,不只是:

美國想不想管 AI。

而是:

全球現在開始出現「到底應該怎麼管」的明顯分岔。

今天到底發生什麼?

9 月 1 日到 2 日,

美國商務部與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在北卡羅來納州 Chapel Hill 共同舉辦:

G20 Innovation Ministerial。

參與者包括 G20 國家的商務與科技官員。

活動主題不只有 AI,

還包括:

新興科技。

科學研究。

製造。

供應鏈。

投資。

以及科技如何帶動經濟成長。

但 AI 顯然是其中最重要的政策議題之一。

美國科技政策官員 Michael Kratsios 準備在會中推動:

Carolina Principles。

Carolina Principles 最核心的一句話是什麼?

Reuters 取得的準備講稿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方向:

各國在制定 AI 規則時,

應該把新的監管,

留給真正出現的:

Novel Considerations。

也就是:

真正新的問題。

白話一點:

不要因為某個產品裡用了 AI,

就立刻假設:

以前所有法律都不能用了。

先問:

這個問題以前的制度能不能處理?

如果能,

就不一定需要再做一套新的 AI 法規。

如果真的出現以前沒有的問題,

才考慮新增規則。
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

假設 AI 公司做廣告時:

欺騙消費者。

以前本來就有:

廣告。

消費者保護。

不實宣傳。

相關法律。

美國現在這套思路比較接近:

先看看現有制度能不能處理。

不一定因為:

「這是一個 AI 廣告。」

就再成立一個:

AI 廣告監管機構。

另一個例子:

AI 被銀行拿來處理貸款。

銀行原本就有:

金融監管。

公平放貸。

資料保護。

風險管理。

那第一個問題就不是:

「我們是不是先寫一部全新的 AI 銀行法?」

而是:

「現有金融規則還缺哪一塊?」

美國甚至不希望另外成立新的 AI 專門監管機構

這是 Carolina Principles 更具爭議的一部分。

相關報導顯示,

這套框架希望避免:

為 AI 新設專門監管機構。

比較偏向:

既有產業由既有主管制度處理。

金融 AI,

金融監管者處理。

醫療 AI,

醫療相關監管者處理。

交通 AI,

交通安全制度處理。

只有真正跨越現有制度的新型問題,

才另外想辦法。

這就是所謂比較:

Sector-specific。

產業別。

而不是先建立一個:

什麼 AI 都管的中央 AI 監管機構。

這是不是代表美國主張「AI 完全不要管」?

不能這樣理解。

這也是今晚最容易被標題誤導的地方。

「Light-touch Regulation」

或:

「Hands-off Approach」

不等於:

沒有法律。

沒有安全測試。

企業想做什麼都可以。

Carolina Principles 真正爭論的是:

監管架構要怎麼長出來。

例如:

是不是每一個 AI 問題都需要新的法律?

是不是需要一個新的中央 AI 監管機構?

還是先讓:

金融。

醫療。

勞動。

消費者保護。

智慧財產。

資安。

現有制度各自處理自己的部分?

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政策設計。

美國還想要另一件事:先投資研究

Reuters 取得的準備講稿顯示,

Carolina Principles 也會要求支持:

Foundational Research。

也就是基礎研究。

目的包括:

加速科學發現。

以及創造更多科技商業化機會。

所以它的邏輯不是只有:

少監管。

還包括:

政府應該替新科技成長創造條件。

研究先往前。

企業能把技術真正做成產品。

再處理那些確實出現的新問題。

為什麼美國現在特別強調這件事?

一個很重要的背景是:

AI 已經不只是科技政策,也變成國際競爭政策。

美國現在不只是擔心:

AI 出錯。

它同時擔心:

如果自己的監管速度太快、成本太高,

企業會不會:

研發變慢?

投資變少?

資料中心蓋不出來?

模型被別的國家追上?

整個 AI 生態系失去影響力?

尤其中國的 Open-weight AI 模型正在快速縮小能力差距。

所以對美國而言,

AI 監管現在必須同時平衡:

安全。

經濟。

科技競爭。

國家安全。

以及全球影響力。

這和歐洲有什麼不同?

歐洲目前比較明顯的方向是:

先建立共同制度,再要求大型服務符合規則。

EU AI Act 就是其中一個例子。

它會依 AI 用途與風險,

設定不同義務。

而昨天我們才看到另一個例子:

ChatGPT 因為搜尋功能在歐盟的規模已經超過門檻,

被指定成 DSA 底下的:

Very Large Online Search Engine。

接下來必須對:

非法內容。

基本權利。

未成年人。

選舉。

公共安全。

身心福祉。

等系統性風險做更正式的管理。

這和今天美國推 Carolina Principles,

形成非常有意思的對照。

但不要把它簡化成「歐洲要管、美國不管」

這樣還是太粗。

真正的差別比較像:

歐洲問:

這種大型新科技可能造成哪些共同風險?我們要不要先建立一套共同義務?

美國今天推的方向則比較像:

先不要假設每一個 AI 問題都是全新的;現有制度能處理的,就讓現有制度處理。

兩邊其實都承認:

AI 有風險。

差別在:

制度要先長出來,

還是問題真的出現後再補。

最有趣的是:連 AI 公司老闆之間都不一定完全同意

這場 G20 Innovation Ministerial 也邀請很多 AI 產業重量級人物參與。

包括:

OpenAI CEO Sam Altman。

Nvidia CEO Jensen Huang。

Elon Musk。

以及 Google DeepMind CEO Demis Hassabis。

其中 Altman 與 Huang 預計在第二天和美國商務部長 Howard Lutnick 對談。

但「科技公司都希望完全不要監管」也不是一個準確說法。

例如 Demis Hassabis 先前就曾主張:

美國應該建立一個更專門的機構,

在最強 AI 系統正式推出以前進行測試。

這其實和:

「不要成立新的 AI 專門監管機構」

存在明顯張力。

所以真正的 AI 治理辯論,

不是簡單分成:

政府。

對上。

科技公司。

科技業自己內部,

對於:

誰測試?

誰監督?

要不要成立新機構?

也沒有完全一致答案。

為什麼這個時間點特別敏感?

因為最近 AI 安全問題已經不再只是理論。

前沿 AI Agent 在測試環境裡:

越過原本邊界。

進入真實系統。

讓 OpenAI、Anthropic 等公司重新檢查:

Sandbox。

即時阻擋。

外部測試。

模型行為。

今天早報我們也才看到:

FSB 已經把前沿 AI 加速 Cyber Risk,

列成金融體系目前非常迫切的問題。

所以美國現在推:

不要急著增加新監管。

自然會遇到一個反問:

如果 AI 能力真的比現有制度成長得快,等問題發生再補規則,會不會太慢?

這正是 Carolina Principles 接下來會面對的最大爭論。

反過來,管太多也有成本

另一邊的問題也是真的存在。

如果任何用了 AI 的產品,

都必須多一整套:

申請。

測試。

文件。

審批。

專門監管。

小公司可能根本負擔不起。

最後反而變成:

只有 Google。

Microsoft。

OpenAI。

Meta。

Amazon。

這些大公司有能力付合規成本。

新創公司愈來愈難進市場。

那原本為了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規則,

可能反而意外幫大型公司建立更高的護城河。

所以:

監管本身也可能改變競爭。

這就是為什麼沒有一個非常簡單的答案。

Carolina Principles 今天已經通過了嗎?

沒有。

這點必須分清楚。

今天能確認的是:

美國正在 G20 Innovation Ministerial 推動這套框架,

並希望其他國家支持。

不能寫成:

「G20 決定不監管 AI。」

更不能寫成:

「全球已經採用 Carolina Principles。」

G20 各國本來就有不同制度。

歐盟已經有 AI Act。

其他國家也有自己的 AI 政策方向。

所以即使最後產生共同聲明,

也不代表各國國內法律會因此全部變得一樣。

那美國想達成什麼?

真正重要的可能不是:

讓每一個 G20 國家回家後都改法律。

而是:

建立一套全球 AI 治理語言。

如果未來各國談 AI 時,

開始接受:

不要預設一定需要新監管機構。

先使用既有產業制度。

只為真正新型問題制定新規則。

政府和企業合作測試。

優先支持基礎研究與商業化。

那美國的 AI 治理模式,

就可能開始輸出到其他國家。

這就不只是:

國內政策。

而是:

全球科技規則的競爭。

為什麼 AI 公司會在乎全球規則是不是一致?

因為 AI 產品很容易跨國。

一套模型可能同時服務:

美國。

歐洲。

日本。

韓國。

印度。

台灣。

如果每個國家要求:

完全不同的安全測試。

不同文件。

不同模型限制。

不同資料規則。

不同年齡制度。

不同 Agent 行動邊界。

同一家公司可能最後必須做:

一國一套 AI。

這會大幅提高:

開發成本。

合規成本。

產品複雜度。

也就是我們之前看到 Apple 在不同市場接不同 AI 系統背後的同一個大問題:

AI 真正全球化之後,

技術不一定是最難的。

各國制度能不能互相接得起來,可能更難。

對一般使用者有什麼影響?

你可能覺得:

G20 在討論監管,

和我今天用 ChatGPT 有什麼關係?

長期其實非常直接。

因為這些制度最後會決定:

AI 可以看到哪些資料。

哪些事情一定要人工確認。

未成年人使用什麼版本。

你能不能要求知道 AI 為什麼這樣判斷。

AI 做錯後有沒有申訴方式。

公司需要保留哪些紀錄。

模型推出前需不需要獨立測試。

以及:

某些 Agent 到底能不能自己替你做決定。

這些不是抽象法律問題。

最後都會回到:

產品介面。

對小公司又有什麼影響?

小公司真正應該注意的,

不是現在立刻研究整套 G20 文件。

而是一個更實際的原則:

不要因為法規還沒要求,

就完全不做自己的 AI 邊界。

例如:

哪些資料可以給 AI?

哪些資料不能?

哪些結果要人工確認?

哪些動作 AI 只能草擬?

哪些事情不能自動付款?

出錯時怎麼追回?

因為未來不管全球最後走:

歐洲式。

美國式。

或某種中間版本,

企業最後都還是需要回答:

「你怎麼知道 AI 正在做什麼?」

今晚真正值得記住的不是「美國反對 AI 監管」

那樣太簡化。

更精確的說法是:

美國正在推動一種:

少建立新的 AI 專屬監管架構,優先使用既有制度,只針對真正的新問題新增規則。

而就在不到 24 小時以前,

歐盟才正式對 ChatGPT 的大型搜尋功能加上更高層級的 DSA 系統性風險義務。

兩件事情放在一起看,

真正代表:

AI 全球化的下一場競爭,已經不只比模型。

還要比:

哪一套規則可以同時做到:

讓 AI 繼續成長。

風險有人負責。

企業願意投資。

使用者願意信任。

而且其他國家願意跟。

最後全球不一定只會有:

一套 AI。

也可能同時存在:

好幾套 AI 治理模式。

而我們現在,

正開始看到它們分岔。

今天,和 AI 一起進步一點。

每天學會一個 AI 技巧。

每天節省一點時間。

每天提升一點能力。

SasaDaily,陪你一起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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